按照会计制度规定,低值易耗品摊销有两种方法,

一是一次摊销法,即购入领用时一次摊销完毕;

二是五五摊销,购入领用时摊销一半,报废时再摊销一半。

1、如果采用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摊销法,在领用时

借:管理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或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摊销,就不是在购买时摊销。报废时候一般有内部流程台账作为辅助备查;

2、如果采用低值易耗品五五摊销,报废时候,

借:管理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或周转材料,金额为剩下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