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进的低值易耗品,可采取五五摊销法摊销,计算比较简便,相关账务处理是什么?

低值易耗品五五摊销分录

领用时:

借:低值易耗品——在用

贷:低值易耗品——在库

借: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

报废时,将报废的低值易耗品实际成本的50%,扣除残料价值后的差额计入管理费用。

借:材料物资(残料价值)

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已提摊销额)

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报废的低值易耗品实际成本的50%减去残料价值后的差额)

贷:低值易耗品——在用(报废的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

低值易耗品五五摊销法是什么?

五五摊销法是指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摊销其价值的一半,在报废时再摊销其价值的另一半并注销其总成本的一种摊销方法。此方法适用于价值较大管理上有较高要求的低值易耗品减少的核算。采用五五摊销法核算低值易耗品的物流企业,还需在低值易耗品账户下设置在库低值易品、在用低值易耗品和低值易耗品摊销三个明细账户。

低值易耗品的概念

低值易耗品是指单项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并且使用期限不满一年,能多次使用而基本保持其实物形态的劳动资料。低值易耗品与固定资产都是企业中的劳动资料,所不同的是固定资产是主要劳动资料。

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10元以上、2000元以下,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它跟固定资产有相似的地方,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多次使用不改变其实物形态,在使用时也需维修,报废时可能也有残值。由于它价值低,使用期限短,所以采用简便的方法,将其价值摊入产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