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主要以综合评判为准。科目三满分100分,80分为合格。科目三考试内容即路考。主要考察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掉头等项目。

以下介绍科目一、二、三的主要考察内容:

1、科目一考试内容包括:道路通行、交通信号、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机动车登记等规定以及其他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

2、科目二考试内容包括: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通过单边桥。

3、科目三*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包括:*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