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原材料的采购成本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买价、运杂费(包括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购入材料负担的税金和其他费用。
外购原材料是指项目在*时期内(一般为一年),各生产车间、产品销售部门和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生产销售产品、组织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而耗费的原材料、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物料消耗等。
材料的购进要办理货款结算和验收入库两方面的手续,主要凭证有:银行结算凭证、供应单位的发货票、运输单位的运单和运杂费账单,以及本企业填制的收料凭证等。
为核算和*库存原材料的增减变动情况,应设置“原材料”、“在途物资”(也可以用“物资采购”)等资产类账户。“原材料”账户用于核算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
外购的原材料入账价值是采购成本,包括:买价、运杂费(包括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包括挑选整理中发生的工、费支出和挑选整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数量损耗,并扣除回收的下脚废料价值)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费和其他费用。
外购货物、原材料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只要是经过本企业生产过程的,再做增值税处理时(视同销售),进项税都可以抵扣,只有不经过本企业加工的材料或商品改变用途(用于自建工程或发给本企业员工)时,不做视同销售处理(不做销项),但要将进项税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