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加计扣除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
1.一般企业研究开发费,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
2.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加计扣除。
3.创投企业优惠,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