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跌价损失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企业由于存货遭受毁坏、*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不可收回而产生的损失。

产生存货跌价损失时,应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存货跌价准备”。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的,应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做相反分录。发出存货结转存货跌价准备的,借记“存货跌价准备”,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生产成本”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