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计税基础均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计算公式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适用税率。

城建税适用税率为:纳税人所在地在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而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者是建制镇的,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