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根据新准则,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属于设定提存计划,需在“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中核算,而原准则下是在“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中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