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如下:

(一)绿灯亮时,允许车辆通行,但转弯车辆不得妨碍直行车辆和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过停车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

(3)红灯亮时,禁止车辆左转直行。红灯亮的时候,右转的车辆可以在不妨碍放行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通行。

非机动车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十字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车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允许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红叉灯或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第四十一条方向指示信号灯箭头的左、上、右分别表示左、直、右。

第四十二条闪光警告信号灯是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和行人注意,确认*后通过。

第四十三条当两盏红灯交替闪烁或一盏红灯亮时,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红灯熄灭时,允许车辆和行人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转弯机动车先行直行车辆;右转机动车先行左转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