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权平均法计算公式:
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结存存货成本+购入存货成本)/(结存存货数量+购入存货数量);
库存存货成本=库存存货数量×存货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本期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期发出存货的数量×存货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或本期发出存货的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收入存货成本-期末存货成本。
加权平均法是指利用过去若干个按照时间顺序排列起来的同一变量的观测值并以时间顺序数为权数,计算出观测值的加权算术平均数,以这一数字作为预测未来期间该变量预测值的一种趋势预测法。
加权平均法可根据本期期初结存存货的数量和金额与本期存入存货的数量和金额,在期末以此计算本期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价,作为本期发出存货和期末结存存货的价格,一次性计算本期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