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个
一共有八个市,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松原市、白城市。
吉林省简称“吉”,位于*东北地区的中部。从先秦开始,吉林就被历代*政权划入行政区域管辖之下。在汉朝时就设置了郡县,唐朝的渤海及后来的辽、金、元各代也都设立府、州、县。明朝设立都司、卫所。
公元1653年(清顺治十年),清*设置宁古塔昂邦章京,是吉林省建置之始。这一建置的设立,是吉林*次具有省级建置的雏形,在吉林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公元1662年(清康熙元年)改称宁古塔将军。
公元1673年(清康熙十二年),于船厂(今吉林市)建吉林城,史称“吉林乌拉”(满语译音“沿江”之意),吉林由此得名。公元1676年,宁古塔将军移居吉林城。公元1757年,宁古塔将军改称吉林将军。自此以后,“吉林”由原来城邑名称扩大为行政区称谓。公元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正式建制称吉林行省。
2018年5月,2018*城市*评价(地级市)百强榜发布,吉林省吉林市排名第53位。
位置境域
吉林省位于日本、俄罗斯、朝鲜、韩国、蒙古国与*东北部组成的东北亚几何中心地带。地跨东经121°38′~131°19′、北纬40°50′~46°19′之间。东西长769.62公里,南北宽606.57公里,土地面积18.74万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的2%。北接黑龙江省,南邻辽宁省,西接内蒙古自治区,东与俄罗斯接壤,东南部与朝鲜隔江相望。吉林省地处边境近海,边*总长1438.7公里,其中,中朝边*1206公里,中俄边*232.7公里。最东端的珲春市最近处距日本海仅15公里,距俄罗斯的波谢特湾仅4公里。
地形地貌
吉林省地貌形态差异*。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倾斜,呈现*的东南高、西北低的特征。以中部大黑山为界,可分为东部山地和中西部平原两大地貌。地貌类型种类主要由火山地貌、侵蚀剥蚀地貌、冲洪积地貌和冲积平原地貌构成。吉林省主要山脉有大黑山、张广才岭、吉林哈达岭、老岭、牡丹岭等。主要平原以松辽分水岭为界,以北为松嫩平原,以南为辽河平原。吉林省海拔*点是长白山的白云峰(2691米)。吉林省地貌形成的外应力以冰川、流水、风和其他气候气象因素的作用为主。第四纪冰川在长白山的冰川剥蚀遗迹仍然可见。现代流水侵蚀作用对地貌的影响很广泛,山地、丘陵、台地、平原、盆地、谷地多受侵蚀、剥蚀、堆积、冲积等综合作用,形成了各种流水地貌,如河漫滩、冲积洪积平原、冲沟等。火山地貌占吉林省总面积的8.6%,流水地貌占83.5%,湖成地貌占2.6%,风沙地貌约占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