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译文

宋国有个人得到一块玉,把它献给子罕。子罕不接受,献玉的人说:“(我)把(这块玉)给琢玉的人看,琢玉的人认为是块宝,因此才敢献给你。”子罕说:“我认为不贪(这种品质)是宝,你认为玉石是宝,假若把玉给我,(咱俩)都失去了宝。不如各人拥有自己的宝。”献玉的人很恭敬地说:“小人拥有玉,寸步难行,献上这块玉以求免死。”子罕把它放在自己的箱里,让工匠替自己雕玉,(卖掉玉)使献玉人富有之后,让他回到家里。

2、出至自《左传·襄公十五年》,原文: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纳此以请死也。子罕置诸其里,使玉人为之琢之,富而后使复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