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或多个整数的公因数只有1的非零自然数。

举例:2和3,公因数只有1,为互质数。

定理:

1、多个数的若干个最大公因数只有1的正整数,叫做互质数。

2、两个不同的质数,为互质数。

3、1和任何自然数互质;两个不同的质数互质;一个质数和一个合数,这两个数不是倍数关系时互质;不含相同质因数的两个合数互质。

4、任何相邻的两个数互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