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区划级别与地级市、地区、盟相同,属地级行政区,由省、自治区管辖,在我国自治州的行政区域分为县、自治县、县级市。
自治州,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地设立的地级民族自治地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享受较高的自我管理权力,设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共计30个自治州。
自治州为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相关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享受很高的自我管理权利。
自治州自治机关是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和自治州人民*。自治州人民*实行州长负责制,自治州州长主持本级人民*工作,州长由自治主体民族的公民担任。自治州的自治机关行使下设县级地方*机关的职权,同时行使自治权。
自治州管辖的行政区域为县级行政区包括县、自治县、县级市。有的以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如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有的以两个或几个少数民族聚居区联合建立,如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