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分钟
1、在每半场中由于替补、处理伤员、延误时间及其它原因损失的时间均应补足,这段时间的多少由裁判员决定。
2、在每半场时间终了时或全场比赛结束后,如执行罚球点球、角球、前场任意球或带球进入对方禁区且暂未完成进球,则应延长时间至进攻结束为止。除经裁判员同意外,上下半场之间的休息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赛制
比赛分为两队参加,每队11人(一般情况下,比赛期间每队允许替换三名替补球员),其中必须有1名守门员。全场比赛为90分钟,分为上、下两个半场,每半场45分钟。上、下半场之间的休息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比赛中有1名主裁判和2名边线裁判,每个半场,主裁判可以根据场上的伤病和换人耗时情况进行补时。如果比赛必须决出胜负,则90分钟内两队若打平,进行上下半时各为15分钟的加时赛,若依然打平,则通过罚点球分出胜负。
如果足球*越过边线,将判罚掷界外球。球员将球碰出己方球门底线后,将判给对方角球。向前传球时,进攻方接球的球员与球门之间必须有两名对方球员,否则将被判越位。球员在己方禁区内犯规将判给对方一个点球,如果点球被守门员扑出或者踢到门柱上弹出,比赛将继续,但在点球决胜时,如果足球击中门框弹回则不能补射。禁区外犯规,将判给对方一个任意球。如果任意球罚球点靠近禁区,对方后卫可以筑起一道人墙。直接任意球可以直接射门,而间接任意球在射门之前必须有传球。在*犯规和侵犯动作发生时,主裁判会出示黄牌予以警告。如果犯规球员得到第二次黄牌警告或者恶意犯规,主裁判将出示红牌,将其罚下场。
比赛时间应分为两个相等的半场,每半场45分钟,一场球90分钟。特殊情况双方同意另定除外,并按下列规定执行:
1.在每半场中由于替补、处理伤员、延误时间及其它原因损失的时间均应补足,这段时间的多少由裁判员决定。
2.在每半场时间终了时或全场比赛结束后,如执行罚球点球、角球、前场任意球或带球进入对方禁区且暂未完成进球,则应延长时间至进攻结束为止。除经裁判员同意外,上下半场之间的休息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开球方法
1.比赛开始前,应用投币方式选定开球或场地,先挑的一方应有开球或场地的选择权。比赛应在裁判员发出信号后,由开球队的一名队员将球踢出(即踢动放置在比赛场地*的球)对方半场开始。在球被踢出前,(除开球队员外)其余每个队员都应在本方半场内,开球队的对方队员还应当保持距球不少于9.15米;球被踢出后有*移位,应认为比赛开始,开球队员在球经其他队员触或踢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2.在进一球后,应由负方一名队员以同样方式,重新开球继续比赛。
3.下半场开始时,两队应互换场地,并由上半场开球队的对方开球。
罚则
1.*违反本章规则的开球都应重开。如开球队员在球经其他队员触或踢及前再次触球,则应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2.开球可以直接向对方射门得分。踢入本方球门则判对方角球
3.比赛如因本规则未规定的原因暂停时,球并未越出边线或球门线,则恢复比赛时,裁判员应在暂停时球所在的位置坠球,球着地即恢复比赛,如果比赛暂停时球在球门区内,则应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位置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坠球时在球落地之前,队员不得触球,否则应由裁判员重新坠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