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长是副部级。

市长是城市的*行政首长,市的第二领导(*领导为市委书记)。市长是一个城市行政机关的首脑,职责是主持市人民*的工作。

直辖市*市长、自治区的*主席、省人民*省长一个级别(省部级正职)、副省级城市*市长(省部级副职)地级城市*市长(正厅级)、县级市*市长(正处级)。

在许多*系统里,市长是由市民选出为一个城市*行政长官、或为一个仪式的的职务。市长这个名称在全*各个地方依据当地的法律有不同职责和权力,也因各个地方而有不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