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36.6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面积为45.8平方米
我国对于人均住房面积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所以存在*规定人均住房面积是多少的说法,只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房地产行业的预热,人均居住面积一直在持续上升。直到2016年,调查得出的*人均居住面积为40.8平米,其中城镇居民的人均住宅面积为36.6平方米,而农村土地多、人口相对较少,人均住宅面积就更多,有45.8平方米。
人均住宅建筑面积
目前我国没有法律规定人均*的住房面积标准,人均住房面积标准一般为统计局统计的经济指标。
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新增指标)是指按居住人口计算的平均每人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截至2009年底,*城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包括人均住房居住面积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居住面积指的是自己的房子的实际使用面积,指的是自己家住房套内面积,而建筑面积指的是自己家房产证上的标注面积,内含公摊等。
居住面积是居住建筑中卧室、起居室、餐室和壁柜等居住生活用的空间净面积的总和,是我国五六十年代控制面积标准的重要指标。为避免在设计中片面扩大居住面积系数(K值),而压缩辅助用房面积给住户带来的不便,同时也为了适应各种厅室组合的平面设计,增加设计的灵活性,统一以使用空间面积计算,而不用K值指标,因此在设计上“居住面积”概念已无存在的必要。
2021年消息
2021年8月31日,国新办召开“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发布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表示,我国已经建成了*上*的住房*体系。
数据显示,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9.8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8.9平方米,与前一年相比,分别增加了0.8平方米、1.6平方米。
据*统计局数据,1978年改革开放之初,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仅6.7平方米、8.1平方米;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9平方米,比1978年增长482%;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7.3平方米,比1978年增长484%。
同时,王蒙徽指出,住建部加快完善以公租房、*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体系,累计建设各类*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8000多万套,帮助2亿多困难群众改善住房条件,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有效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