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相关规定,*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所有适龄的男性公民必须进行兵役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三条*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兵役登记证介绍

《兵役登记证》是指年龄在18至24岁的男性大一*,报到时必须要按校方要求提交的兵役登记情况证明。否则,学校将不予办理入学手续。此举旨在进*摸清*兵役登记情况,为今后改变兵源结构做好准备。

办理兵役证是为了*掌握应征适龄青年的数量、质量和分布情况,是确定公民服兵役能力的主要形式。

兵役登记的要求

(1)应征是指经兵役登记初步确定符合征集条件的适龄男性公民。

(2)缓征是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男性公民。

(3)免征是指有*生理缺陷或者残疾、有其他*传染性*不宜征集的适龄男性公民。

(4)不征是指被羁押或者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以及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适龄男性公民。

(5)拒征是指经过教育仍拒绝参加兵役登记、领取兵役证或者被确定为符合征集条件而拒绝参加体格检查和应征入伍的适龄男性公民。

(6)已征是指当年被征集入伍的对象。

(7)转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男性公民未被征集又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

(8)免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男性公民未被征集又因身体原因不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

(9)不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男性公民未被征集又不符合服预备役政治条件的。

优待政策

为激励北京市广大适龄青年报名参军,从2010年冬季征兵开始,在校大学生应征服现役2年,除享受每年1.8万元的优待金外,退役后还给予发放一次性助学金。其标准由原来统一的1万元,调整为与批准入伍所在区县城镇籍义务兵退伍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相同。在校大学生服役助学金补助*的区县可达6.7万元,*的也在3万元以上。

2011年,有关部门拟定了《关于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他们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招聘等方面享受的优惠。事业单位招聘和市属国有企业将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数量不低于当年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