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行为,从形式上包含两种:一种是虚构的事实,第二种是掩盖事实的真相;从实质上则是指使受害人陷入了错误认识的行为。简单的来说,在实际情况中,行为人让受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无论是掩盖或者是虚构过去的事实真相,还是现在的还是将来的事实,只要出现上述内容的,就属于一种欺骗行为。一般情况下,欺骗行为的方式、手段是没有限制,既可以通过语言欺骗,也可以是动作欺骗的形式;欺骗行为的本身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不作为主要指行为人告诉某种事实的义务,但实际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得对方陷入错误的认识或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属于欺骗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或者有其他*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或者有其他特别*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