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果·格劳秀斯生于1583年,逝于1645年,是近代西方思想先驱,*法学的*,被尊称为“*法之父”与“自然法之父”,是近代西方启蒙思想家中*个比较系统地论述理性自然法理论的人。《战争与和平法》是其代表作,出版于1625年,该书博大精深,事例丰富,论述缜密,不仅是重要*法著作,而且是西方资产*人权学说的基础自然法或自然权利理论的开创性著作,主要内容是从立法的角度探讨如何消灭战争,以实现全人类的和平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