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生产*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民政部的救灾职责,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农业部的草原防火、*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减灾委员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应急管理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解决应急的问题。
*消防部队、*森林部队转制后,与*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一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由应急管理部管理,实行专门管理和政策*,制定符合其自身特点的职务职级序列和管理办法,提高职业荣誉感,保持有生力量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