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海损,是指在海上运输中发生事故时,为同一批货物的共同*采取合理措施所造成的额外和间接损失,由各受益人按比例承担。共同海损牺牲的形式有共同海损牺牲和共同海损费用,共同海损牺牲包括弃置货物、船上灭火造成的货物损失、切割和丢弃损坏的物品造成的损失、机器和锅炉的损坏、用作燃料的货物、海洋材料和材料的损失、卸货过程中的损坏等。共同海损费用包括救助报酬,救助搁浅船舶及其造成的损害的费用、避难港费用、船员到避难港和在避难港的工资和其他费用、修理费、重置费、垫付手续费和保险费、共同海损损失利息等。共同海损牺牲金额为确定:货物灭失的,按照货物在装运时的价值加上保险费和运费,减去因牺牲不需要支付的运费。货物在未就损害程度达成协议前损坏并出售的,按照货物在装运时的价值加上保险费和运费与售出货物净收益的差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