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和成本问题

现实生活中许多经济与轻微的刑事案件与纠纷,普通老百姓喜欢或者说愿意选择私了。有其深刻社会原因与现实意义。为什么普通百姓宁愿私了也不愿上法院打官司?

具体原因

一、不敢打官司

因为*传统观念的影响,老百姓对于“对簿公堂”持一种敬而远之的心态。比如离婚案件,双方都觉得是一种很丢面子的事情,生怕进法院被人知道。

二、不愿打官司

这也有司法制度的因素,比如有些程序必须经过*期限,“有的对方当事人提出申诉也要十几天的时间。”时间上老百姓拖延不起,此外当事人要承担包括心理压力在内的一系列成本。另外,由于少量贪赃枉法的法官的存在,本来很有胜诉理由的案件败诉,也让人心灰意冷。此外,有些案件即使胜诉,也不能得到及时执行。

三、不想打官司

因为目前*民众的法律意识还不太高,没有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观念,因此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无心收集一些证据,在没有*把握能够胜诉的情况下,很多受侵害者也只能选择默默承受。

四、成本问题

首先请个律师,最少几千块,律师还不包赢。另外不同案件其实花费也是不同的,*民事诉讼,需要收费的有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补贴。更何况案件一般也不会一审就可以*解决,还有二审、再审……一系列的费用。

打一场官司可能要花的钱主要有:

一、诉讼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缴纳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申请强制执行、申请诉前保全等的申请费用,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会计理算人员等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补贴、误工补贴等)。附诉讼费缴纳标准速算表:

二、律师费。法律是一门*性很强的技术工作,一般普通老百姓没有相应的知识储备独立完成诉讼。聘请律师或者其他诉讼代理人的花费根据案件类型、复杂程度和标的额等因素,收费从几百到上百万元不等。

三、当事人的直接成本。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因收集证据、赴外地开庭等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通讯费等。

四、当事人的间接成本。因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有争议的或有关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提供*而不进行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或者使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罚款。因可能的妨害诉讼活动,法院判处需要缴纳的罚款。根据实践的情况,我的建议是标的额在5-10万元的官司可以考虑打,10万元朝上的可以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