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B,CFR,CIF的共同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FOB、CFR和CIF都适用于内河运输和海上运输;

2、交货点都是装运港船上,风险点均以货物装到船上为界限,这时风险才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3、卖方均负责承担货物装到船上之前所发生的*费用;

4、卖方均负责向买方提交已按规定交货的清洁提单;

5、货物装运前后卖方均负责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

6、进口通关手续均由买方负责,出口通关的所有手续均由卖方负责。

FOB、CFR和CIF的区别如下:

1、贸易术语所指向的港口性质不同;

2、费用构成不同,报价不同;

3、保险费支付、办理不同

4、租船订船不同;

5、装船通知告知买方的时间不同。

FOB一般指船上交货价。船上交货价亦称“离岸价”。*贸易术语之一。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这意味着买方必须从该点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此外卖方必须办理货物出口相关手续。本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货交承运人是*贸易价格术语之一。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交货地点的选择对于在该地点装货和卸货的义务会产生影响。

CFR一般指成本加运费。成本加运费(Cost-and-Freight)指在装运港船上交货,卖方需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港所需的费用。但货物的风险是在装运港船上交货时转移。按CFR条件成交时,由卖方安排运输,由买方办理货运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