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牵线,拉拢男女搞不正当关系
拉皮条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是lāpítio。意思是指从中牵线,拉拢男女搞不正当关系;或指一些不正当交易中的中介人,很多从事卖淫中介的人的工作称之为拉皮条。
贬义词,引申为一些非正常关系的,为了达到目的,不能在公开场合、正常途径解决的,而通过一些歪门邪道,暗中操作,通过中间人,甚至是通过多个中间人才能与特定人的接触,达到某种目的。出自清朝时期,北京有个皮条营,是当时*的红灯区。
典故
实夫方知是拉皮条的,笑置不理。清·韩邦庆《海上花列传》第15回
释义
从中牵线,拉拢男女搞不正当关系。
用法
作谓语、定语、宾语;用于口语
示例
你他妈少给我乱当红娘,拉皮条你岁数还小点。王朔《我是你爸爸》
另一种含义
也指一些不正当交易中的中介人,在国外很多从事卖淫中介的人的工作称之为拉皮条。
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因而具有*的社会危害性。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介绍,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穿针引线、牵线搭桥、勾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俗称“拉皮条”。由此不难看出,介绍行为有其自身质的规定性。
既不同于引诱,又与容留有异。在实践中,介绍的方式多表现为双向介绍,如将卖淫者引见给嫖客,或将嫖客领到卖淫者住处当面撮合,但也不排斥单向介绍,如单纯地向卖淫者提供信息,由卖淫者自行去勾搭嫖客,或者告知嫖客何处有卖淫服务等,均可认定为是介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