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上角是发票代码,右上角是发票号码
有些发票上会注明发票代码与发票号码,有些未注明的,但分别会有两串号码写在发票联左右两侧,比如左侧“1300053140“、右侧”NO02995606“,其中“1300053140”为发票代码,“NO02995606“为发票号码。一般位数比较少的为发票号码,剩下的即为发票代码。
统一*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
普通发票分类代码编制规则
普通发票分类代码(以下简称分类代码)为12位*数字。从左至右排列:第1位为*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代码,1为*税务局、2为地方税务局,0为总局。第2、3、4、5位为地区代码(地、市级),以*行政区域统一代码为准,总局为0000。
第6、7位为年份代码(例如2004年以04表示)。(印刷年份可以跨年使用)第8位为统一的行业代码,其中,国税行业划分:1工业、2商业、3加工修理修配业、4收购业、5水电业、6其他;
地税行业划分:1交通运输业、2建筑业、3金融保险业、4邮电通信业、5文化体育业、6娱乐业、7服务业、8转让无形资产、9销售不动产、0表示其他。第9、10、11、12位为细化的发票种类代码,按照保证每份发票编码*的原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自行编制。
发票号码(即发票顺序码)编制规则
普通发票号码为8位*数字。如发票号码资源不够用,在设计时应考虑与分类代码结合,即在分类代码的第9、10、11、12位中设置1位为批次代码。
企业冠名发票,可在第9、10、11、12位分类代码中设置1位单独表示,或者直接在发票号码中以给每个企业分配一段号码的方式进行编制。
印制位置和规格
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统一印制在发票右上角:*排分类代码,第二排发票号码。
发票号码采用号码机印刷的,号码机采用哥特字体。手工票、定额票、电脑票(平推打印)号码机的规格为:字高3.34mm,字宽1.86mm,字笔道0.34m卷式发票号码机规格为:字高3mm,字宽1.66mm,字笔道0.32mm,字间距1.19mm,号码总长21.61mm(见附件)。发票号码采用喷墨方式印刷的,按照号码机印刷的规格喷印。分类代码印制规格应与发票号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