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二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乡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外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和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的地域综合体,包括乡镇和村庄等。
乡村振兴的意义在于解决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就是人民对于美好生活需要的增长和不平衡不*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实现党的执政宗旨和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乡村振兴关系到了农业农村现代的实现、*现代化的实现,可以从根本上解决现阶段我国农业不发达、农村不兴旺、农民不富裕的“三农”问题。让农村走上现代化城市化的道路,提高农民的收入,缩小城乡收入。我们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发展之间的矛盾。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农业和农村发展不足。要满足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望,必须把农村建设摆在*战略地位,优先发展农业和农村,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