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在多年的操劳之后,孙中山先生病发入院。3月12日,孙中山先生因癌症于北京病逝,享年五十八岁。1929年6月1日,根据其生前遗愿,葬于南京紫金山中山陵。

按照以往的文字记载,孙中山先生是死于肝癌,是积劳成疾。后来,孙中山死因有了不同的研究结果,他其实是死于胆囊癌,在后期阶段转移到肝部才导致人们以为他是肝癌去世。

孙中山死前曾经多次在北京的协和医院诊断和治疗,而当时他出院时的诊断结果是肝癌,所以孙中山死因一般就认为是死于肝癌。

协和医院在上世纪末开始了病案管理工作,从中发现并整理出了孙中山的病案,不过这份病案是不完整的。而在整理出来的病案里,包括一份孙中山的尸检病理报告,据说是他死后遗体被送到医院检查,而报告显示孙中山是胆襄腺癌伴有胆襄管梗阻,直接扩展到肝及横膈。

孙中山临终前十七天,即1925年2月24日,知道自己病已不治,预立了三份遗嘱,这三份遗嘱是《国事遗嘱》《家事遗嘱》和《致苏联遗书》。前两份遗嘱由孙中山口授,汪精卫笔录。《致苏联遗书》则是由孙中山以英语口授,他的苏联顾问鲍罗廷等笔录。

孙中山口授遗嘱时,在场的宋子文、孙科、孔祥熙、邵元冲、吴敬恒、戴恩赛、何香凝、邹鲁、戴季陶等人都作为证明人在遗嘱上签了字。孙中山本来也要签字的,但是,因为听见宋庆龄在邻室悲泣,他不忍心让宋庆龄伤心,这天就没在遗嘱上签字。直到3月11日凌晨一时,他自知在世不久,才在遗嘱上补签上自己的名字。

孙中山《国事遗嘱》:

“余致力国民*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之自由平等。积四十年之经验深知欲达到此目的,必须唤起民众及联合*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

*尚未成功,凡我同志,务须依照余所著《建国方略》、《建国大纲》、《三*义》及《*次*代表大会宣言》,继续努力,以求贯彻。主张开国民会议及废除不平等条约,尤须于最短期间促其实现。是所至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