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税收抵免?税收抵免主要是指“外国税收抵免”,是指居住国按本国的居民纳税人在*范围内的所得汇总计算其应纳税款,但允许其将因境外所得而已向来源国缴纳的税款在本国税法规定的限度内从本国应纳税额中抵免。
一、税收抵免的形式有哪些
1、直接抵免
所谓直接抵免,是相对于间接抵免而言的,其含意是允许直接抵免的外国税收必须是跨国纳税人直接向来源国交纳的。
直接抵免的基本特征是外国税收可以全额直接地充抵本国税收(称全额抵免),可能的限定条件是同一项跨国所得的外国税收抵免不能超过居住国的税收负担(称限额抵免)。
2、间接抵免
间接抵免一般适用于对公司、企业的国外子公司所缴纳的所得税的抵免。
子公司不同于分公司,它只是母公司的投资单位,它与母公司不是统一核算的同一经济实体,而是两个不同的经济实体,两个不同的纳税人。所以,母公司从子公司可得到的,只是子公司缴纳所得税后按照股份分配的一部分股息。因此,对母公司从子公司取得股息计征所得税时应该予以抵免的,不能是子公司缴纳的*所得税,只能是这部分股息所承担的所得税额。所以,这种抵免不是根据实纳税额直接进行,而是按换算的股息应承担的税额进行间接抵免。其具体计算方法是:
母公司应纳所得税额=(母公司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属于母公司的外国子公司所得)×母公司所在国税率-外国税收抵免额
属于母公司的外国子公司所得=母公司从外国子公司实得股息+该项股息已纳外国所得税额
该项股息已纳外国所得税额=外国子公司所得税额×(母公司从外国子公司实得股息/外国子公司税后利润)
外国税收抵免额不得超过属于母公司的外国子公司所得按照本国税法规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
二、税收抵免和税收减免的区别
1、税收抵bai免,即对纳税人来源于*外的*du所得或财产zhi课征所得税时允许以dao其在国外缴纳的所得税或财产税税款抵免应纳税款的一种税收优惠方式,是解决*间所得或财产重复课税的一种措施。具体办法是,先按纳税来自*外*所得或财产计算应纳所得税或财产税税款,然后再扣除其国外缴纳的部分,其余额即为实际应纳所得税或财产税税款。税收抵免一般多采取限额抵免办法,即抵免数额不得超过按照居住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2、税收减免是指根据**时期的政治、经济、社会政策要求,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某些特殊情况给予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对应征税款依法减少征收为减税;对应征税款*免除纳税义务为免税。对纳税人应纳税款给予部分减少或*免除。
3、两者没有什么联系。税收抵免是不要重复交税,而税收减免是少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