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田制的性质是国有制度下的土地私有制。

西周时期,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的贡赋。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而其实质是一种以国有为名的*土地所有制。

由于关于井田制的相关考古资料的缺乏,有学者却认为,井田制可能仅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理想制度。由于地理环境和气候因素,这种制度可能从未得到严格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