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门诊报销比例: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7、特殊病种:一个*年度内,特殊病种门诊免报额度为400元,符合规定治疗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待遇相同。
二、农村*住院报销比例:
1、住院*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2、大病*报销比例: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