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从1954年9月至1959年4月,共五年,代表人数一共一千二百多名,一共举行了五次会议,都在首都北京召开。其中*次会议于1954年9月15日开幕,其他四次会议于1955年至1958年每年各举行一次。
*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如果*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于每年*季度举行,由*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大会召开
大会原定于8月1日开幕,由于7月21日以后连降四天大雨,各地交通不便,代表们不能如期到来,故将大会延期。当时为了保密和与会代表的*,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对外称作“石家庄生产工作会议”。
1948年8月4日,两边区*负责同志出面邀请所有聘请代表(多数为党外人士)及各区代表团、各职业团体1名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换了大会主席团产生的方式及成立代表资格、提案等审查委员会的意见。
1948年8月5日至6日举行预备会,主要商讨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产生的原则和名额,组织提案审查委员会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特别是对选举时是否设“怀疑票”等问题进行了激烈讨论。
1948年8月7日,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在石家庄人民礼堂正式开幕。8日,因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工作报告没有准备好,临时宣布休会*。9日至12日,分别由杨秀峰、宋劭文作了晋冀鲁豫边区*及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两年来的*工作报告;聂荣臻作了华北军区两年来的军事报告;薄一波代表中共华北局作了关于华北区施政方针的建议报告;杨秀峰作了《华北人民*组织大纲草案》说明;谢觉哉作了《村、县(市)人民政权组织条例草案》及《村、县(市)人民代表选举条例草案》说明,通过了以上各种报告、建议和提案审查委员会。13日至15日,各审查委员会及小组举行会议。16日、17日,各审查委员会报告工作,大会讨论。18日选举*委员。19日,大会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