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法官在*人民法院属于庭长级别,在*人民法院属于副院长级别,在中级人民法院属于院长级别。法官的等级确认,以法官所任职务、德才表现、业务水平、审判工作实绩和工作年限为依据。
*官和一级、二级*法官和*人民法院其他法官的等级,由*人民法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及所辖法院的三级、四级*法官和一级、二级法官,以及*人民法院其他法官的等级,由*人民法院院长批准;中级人民法院及其所辖法院的三级、四级、五级法官的等级,由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批准。
法官等级设下列四等十二级:
1、**官;
2、*官:一级、二级;
3、*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4、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