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跳河自杀,共有5人救助,全部溺水身亡,自杀的人该救吗?

女子跳楼自杀,我们该不该就,答案肯定:救,因为我们是人,我们做不到冷云无情,更做不到眼睁睁的看到一个人在面前溺水身亡,因为是人所以我们有良知、有善心,我们在救人的时候没有预感到自己会有危险,只会想到把跳河自杀的女子救起,也许会有溺亡的可能,但是有正义、善良、良知的人都会去施救,因为这是中国流传千年的优良传统美德,它一直刻印在我们的骨子和血液里。

这个新闻是很早以前的事件了,女子酒后跳河自杀,一起的五名同伴及路人跳河施救,最终包括跳河自杀的女子和同伴及路人等六人全部溺水身亡。

2016年7月17日清晨6时45分,敦煌市党河风情线发生一起溺水事件:一女子酒后不知因何原因,跳入河水中自杀,被一起的五名同伴救起。

万万没想到被救起的19岁女子,第二次跳入河水中自杀,被随后赶到的同伴及好心人施救,不幸的是先后有6人(3男3女)相继落水溺亡。

7月17日早6时45分,敦煌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党河风情线有人落水需救援。接警后,公安、消防、医护等40多名救援人员携带装备迅速到达现场,救援打捞出落水人员6人(3男3女),经医护人员急救确认,均已无生命体征。

六名溺水身亡的年龄在18~30岁左右,有五名溺水的人是同一个公司的,其中一名是附近烧烤店员工,在一起参与救援跳河自杀的女子时溺水身亡。

这名跳河自杀的女子如果知道因为救自己,有五名无辜的生命逝去,我想她可能不会自杀,可是一切都没有如果,一个女子的自杀,五个家庭白发人送黑发人,真想说一句:你要自杀为何不找一个没人的地方,干嘛要在五名同伴面前自杀,如果不在他们面前自杀,他们就不会因为施救而死亡,你想死已经死了,可是他们还有美好年华,却因为施救一人,全部在救援中溺亡。

我们有的时候想说真的就不应该救,可是真的有人在身边溺水了,或者有人需要帮助时,我们依然会伸出援助之手,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去救那些想死的人,这就是我们骨子的善良,因为我们都不想良心不安,更不想在睡梦中自责,所以我们依然会去救自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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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自杀应该救,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毕竟是一条生命,我赞成救助的作法。

但又对施救人的鲁莽做法表示遗憾和反对,救援的根本的目的是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条件,才开展施求行为,而将自己生命白白葬送的行为,绝对是愚蠢的做法。没有科学合理的施救就是一种送命行为,我坚决不赞成。

救援是门科学,更是一种专业性的行动。需要长时间的体育锻炼和训练,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才能更好地投入救援行动,挽救他人的生命。

现实生活中,往往出现一系列因盲目施救,导致重大伤亡事件的出现。例如2019年5月11日,山西运城银湖公司因二级泵站污水泵排水能力下降,进行泵体解体清污检修。一名维修工在撤离过程中中毒窒晕倒,另一名维修工救援时也中毒窒息,泵站负责人和其他人没有采取安全措施又进入救援,相继中毒窒息。一共造成3人死亡。

2015年4月份,广东汕头潮阳区新林水库一小孩扫幕后到水库洗手失足落水,其父母、兄弟姐妹和亲戚接连下水救援,因不会水性,相继溺水身亡,共有7人遇难。

2014年8月,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20多岁的三男两女在万家塘河边游泳,一名女子在嬉水时先溺水,一名男子游过去施救,女子抱住了男子的脖子,两人一起沉下去。其余三人在施救时,无一生还。这个河段叫覃家塘,红岩多,下面水草多还有深潭和暗流。

结论。因此,没有接受过专业训练的人,会游泳也不肓目下水救人。可以先扔东西,让他抓住。如果迫不得已下水,一定要从背后接近溺水者,再托起他的身体让头露出水面侧游上岸。千万不要从正在靠近溺水者,求生本能会让溺水者死死抓住施救者,双方容易一起沉下去。在水库、河流等水下因沙坑等暗流密布、水流湍急,水性再好的人也要时刻注意安全,一旦出现危险,后果不堪设想。

当然该救,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很多自杀的都是一时冲动,比如感情受挫,疾病,抑郁症,想不开而选择这条不归路,救了以后交给家人开导以后就可以避免他继续自杀。

而且懂行的人都知道,自杀是多么恐怖的事,比横死都恐怖,逃避因果的罪大了去了,有很多不好说的,只能劝大家即使得了绝症也千万不要自杀,超度都不可能成功的,是世界上我已知最恐怖的事,而且必然对子孙的影响很大,只要家里有自杀的直接亲属,那就干了。

当然,救人要注意自身的安全,量力而行,你水性差或者不会水,就不要贸然的去救落水的人,可以找会水之人帮忙,然后找长棍或者救生设备协助救援,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人多力量大,救援成功的可能性也越大。

见死不救还配做人吗?这个问题其实没有第二个答案,人为什么会自杀呢?很有可能一时想不开某件事情,或者心理犯了疾病,一个正常的人谁会想去自杀呢?他一定是遇到了解不开的嘎达,心结,困难等等。如果这个时候有人来帮助他一下,也许会立即回心转意,或者慢慢打开心结。

换句话说,如果想自杀的这个人是你自己的孩子,或者你的亲人,你会不会去救?答案一定是救啦。别人这个时候救得也许就是你的亲人!

当然了,救人者也要具备相应的能力,人家跳进水库里面,你不会游泳也跟着跳,这就是无知!你有施救的能力才能救!见死不救你内心一辈子也不会好过,就算一只小狗、小猫你也会心疼的,何况是人呢?

水中救人要有自身条件,不然会帮倒忙。报警,呼救,紧急情况下多想想办法。

中国人善良见死如果不救,会遗憾终身。奋不顾身,我个人认为不提倡,一命换一命没有意义。

自杀,在事出当时是没有人决定是自杀,自杀也好,他杀也好,意外也好。自身有条件必须施救。

有人说想死的人害人。结果损失更大,最好不要救。我想被救者,理应承担施救者的经济损失。提倡做好事可以得到报酬。

经济回报才是社会文明的表现。凡事都是应该做的,有谁出来赔偿(应该)的损失。

人还是要救的,我们都是中国人。

自杀就随她去吧!

在非战争的和平年代不论做人看上去是否优秀而去搞自杀成功的行动-----全是因为当事人的本身灵魂己被灭绝了,导致肉身大脑松果体内的这个分身灵魂深感彻底绝望了,从而就会指挥大脑神经系统玩一绝招:自行了断.免得他人来把他/她给整死更爽些.仅此而已,别无他因.不论自杀者是叫三毛四毛还是五毛全都是此规律罢了.

虽然人类医学系统毫无能力明白此项小知识,也丝毫阻挡不了人间大众中己经深感绝望的灵魂者会一定坚持要自杀成功的信念必被执行到位..........

救落水的人首先想到的

应该是自己的水性啊!

这话都不知道怎么说了!

对落水的人施救,首先自己必须水性好。除此之外,救人还要有技巧,即救落水的人,要从后面上,而不能和落水者面对面。因为落水的人在水里呛水了,逃生欲极强,一旦抓住什么,死都不会放。另一方面救人的人在水里要靠手和胳膊运动才能上浮,被人抓住了就没办法运动了,所以最后人没救上来,连自己也搭里面了。这就是有的人救人,人没救上来,连自己也淹死了的原因。

其一,应该认可是见义勇为。其二,有关部门应该对参予施救者给予较高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其三,见义勇为也要讲科学,尽量减少自身的伤亡。其四,不能因为见义勇为无效果就认为得不偿失,不必去做。其五,不能因为见义勇为有风险就不去救。见死不救那不是人之初,性本善。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阿弥托福。

救人是一种美德,但是不鼓励自己冒险救人,必须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去进行施救,不然就会对整个救援活动添乱,增加救援难度,造成不必要的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