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旧制一斤为十六两,现在一斤的为十两。

起源:

*古代有个官职叫司马,司马主要掌管军事,其中因为粮秣管理需要秤重,于是司马就和重量单位扯上关系。

*自周代开始有重量单位:斤、两、钱、分。也称为司马斤、司马两等,计量的工具叫做司马秤,这一标准也叫司马平制标识。一司马斤等于十六司马两,半斤八两就是这么来的。

扩展资料:

古今换算:

一、西汉每斤,258.24克;东汉每斤,222.73克;魏晋每斤,222.73克;南齐每斤,334.10克;梁、陈每斤,222.73克;北魏每斤,222.73克;东魏每斤,445.46克;北齐每斤,445.46克;北周每斤,250.66克。

从有“斤”这个概念开始,一直到民国结束,历朝历代的“斤”统统是16两,而不是今天的10两。有了“斤”的重量,再去算“两”的重量轻而易举,一律除以16就是。

二、西汉成书的《淮南子》中载:12粟为1分,12分为1铢,12铢为半两,24铢为1两,16两为1斤,30斤为1钧,4钧为1石。

秦统一度量衡后,反映在衡制方面为五权法:即铢、两、斤、钧、石,非十进位制。1石=4钧、1钧=30斤、1斤=16两、1两=24铢。

宋代以较验乐尺积累法中之分、厘、毫、丝、忽(均以十进位)五个名位,用来命名重量单位以下的小数名称,清未重定度量衡时,重量小权单位止于毫,斤以上不命名。民国18年(1929)《度量衡法》市用制又止于丝,斤以上加石,100斤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