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是税号
一、三证合一是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合并为一张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一证一码是将营业执照注册号,税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合并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文件依据《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
我国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相关基本信息作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数字身份证”,成为管理和经营过程中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识别的手段。
这项标准规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1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9位)和校验码(1位)5个部分组成,并对涉及到的组织机构、法人、其他组织、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概念作出了规定。
今后,我国将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相关基本信息作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数字身份证”,成为管理和经营过程中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识别的手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构成特点
一、嵌入了组织机构代码作为主体标识码。通过组织机构代码的*性确保社会信用代码不会重码。换言之,组织机构代码的*性*“遗传”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在组织机构代码前增加行政区划代码,这个组合不难发现就是税务登记证号码。这样就提高了统一社会代码的兼容性,在过渡期内税务机关可以利用这种嵌套规则更加便利地升级到新的信用代码系统。
三、预留前两位给登记机关和机构类别,这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应用中更加清晰*,*位便于登记机关管理,可以作为检索条目,第二位可以*给组织机构归类,方便细化分管。
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主体标识码天生具有的大容量。通过数字字母组合,加上指数级增长,可以确保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无需升位就可容纳大量组织机构。
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位数为18位,和身份证的位数相同,这一巧妙设计在未来“两码管两人”的应用中可以实现登记、检索、填表等统一。
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内嵌的主体标识码具有校验位,同时自身第十八位也是校验位,与身份证号相比是双校验,确保了号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