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

中华慈善日为每年的9月5日。中华慈善日于2015年11月在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时提出,2016年3月16日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该法将每年9月5日定为中华慈善日。为纪念在1997年9月5日逝世的特里萨修女,联合国将每年9月5日定为“*慈善日”,旨在客观认识并动员全*人民、非*组织和利益相关者通过志愿者和慈善活动帮助他人。

根据《*慈善发展报告(2020)》的*数据,2018年度各社会捐赠接收主体实际接收现金及物资捐赠价值1270亿元,其中现金和有价证券占比为70.03%,物资折价占比为29.97%。2019年度社会捐赠总量更是达到了1330亿元。

中华慈善日标志整体为圆形,圆形内分别由上方图形和下方中华慈善日的中文文字或英文文字构成。标志整体采用象征和谐美好的圆形和党旗*的红色,寓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寓意*慈善事业将坚持党的领导,走*特色慈善事业发展之路。

设立中华慈善日的意义

在法律上把慈善日规定下来,体现了*对慈善事业的重视,有助于形成“全民慈善”的局面。“慈善日不*要让大家捐多少钱,而是通过对慈善文化的回顾,通过对慈善法和慈善事业的宣扬,激励更多人关注慈善事业的发展,为慈善事业付出一份力所能及的贡献。

“中华慈善日”标志的设计主题是:慈善之光温暖八方。标志以红色为基色,整体为圆形,内部分别由上方图形和下方“中华慈善日”中文或英文文字构成。数字9和5,组成一盏明灯,“灯”的上方散发出8道黄色光线,寓意慈善之光向八方散播,照亮*、温暖他人;9的中间位置设计为一颗红心,既寓意慈善工作者和参与者听党指挥、为国奉献、推动社会进步的慈爱之心,也寓意慈善事业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为民爱民之心。绿色数字5,与白色数字9结构上融为一体、色彩上对比鲜明,共同展示出“中华慈善日”的日期。标志简洁大方、结构紧凑、色彩明快,寓意深刻、容易识别、便于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