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区别,具体如下:

1、概念不同: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人员规模、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2011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改委和财政部四部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明确相关问题。规定指出,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2、企业的工作人数不同: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那些雇佣工人,包括雇主及家庭成员工人在内,其中员工不包括*人员及*服务提供者,不超过10人的企业。微型企业不包括*企业。微型企业的定义暗含着收入和资产的限制,通常它们可以被认为是穷人的企业;

3、营业收入状况不同;

4、企业资产总额。

与中小企业相比,微型企业具有许多不同的特点,具体如下:

1、组织管理方面:微型企业没有正式的组织方式,缺乏管理工作内容。中小企业有明确的组织结构,有正式的管理工作内容;

2、金融支持方面:微型企业融资渠道主要是亲戚朋友和熟人,很少有正式的融资渠道。中小企业由合作伙伴共同出资,与正式的融资渠道有融资联系;

3、固定资本方面:微型企业固定资本少,经营所需的工具和设备粗糙而简单,且大多是家庭生活用品。中小企业拥有机器、设备与专门的场地;

4、销售模式方面:微型企业采用直销方式,且以服务本地市场为主。中小企业与产品相关的产业链、供应链有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