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证券公司从事证券发行承销、收购兼并、固定收益等投资银行相关业务的正式工作人员,从事证券发行承销、收购兼并、固定收益等投资银行相关业务两年以上。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即通过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及至少一门*科目的人员)。

保荐代表人任职资格

1、具备3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

2、在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境内证券发行项目中担任过项目协办人。

3、参加*证监会认可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有效。

4、诚实守信,品行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5、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

6、*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荐代表人职业要求

熟悉经济、金融市场相关政策、法规、产品及工作规程,熟悉证券发行与承销有关知识及投行业务的新动向,擅长财务分析、企业估值和融资方案设计,具有较强的项目运作能力;具有投行团队管理经验;或具有较强市场开发能力,具有三年以上投行业务工作经验,主持或参与完成过一个以上承销项目,具有良好的从业诚信记录。

保荐代表人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每年的6月中旬左右

2、考点设置:北京、上海、深圳三个城市。届时考生可选择以上任一城市参加考试。考场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中明示。本次考试采取闭卷机考形式,题目均为客观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