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二孩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决定将第十八条*款分为两款,作为*款、第二款,*款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一号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