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科级,*干部行政级别中*一级的领导职务名称。
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行政序列之一。在事业单位中为八级职员,属领导序列之中的*层次,其上有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副厅局级、正厅局级等。副*科员也是副科级。一般为科级单位的副职所具有的级别。
任职分类
1、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副职,
2、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
3、各乡镇党委,*正副职,
4、国有正科级企业的副职(一般为小型企业,中型企业的中层副职),
5、县属重点中学副职,以及相当科级的其它事业单位副职,
6、其他相当职务,副科级*科员享受副科级待遇,但是属于非领导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级正职、*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一般情况下,干部的职务和级别是相对应的,比如某县的正县长就是县处级。但也有例外,某县正县长的职务是县长,但他可能是副市级。
总之,干部的级别和职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就好象职务和职称是两回事儿一个道理。
乡科级副职
包括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乡长、副镇长、办事处副*、以及镇级人大副*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机关科室科长各营(分场)党委书记、营长(分场场长)等,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芳草湖农场工交建商科科长、芳草湖农场工会副主席、芳草湖六场书记、六场场长)。
县、县级市下属,如县*副局长、县建设副局长等。地级市局下属,如市建设局法制副处长等。
*行政级别采用行政五级划分为:*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各级分为正副职。*部委的等级即平常大家所说的“国、部(省)、司、处、科”五级。除*级以外,其他四级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地方三级行政划分。常见的股所级(股级)是介于副科级和科员之间的职级,是一种习惯的称呼,属于地方行政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