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可到当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操作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审查。服务窗口对申请材料当场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服务窗口当场受理。
3、审核。档案审核人员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出具查询结果,并对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如果是批量办理,需提前预约。
4、窗口发证。档案馆窗口发放有关查询结果证明。整理材料、归档。
申请材料包括:
1、房屋权利人应提交其权利凭证、身份证明。
2、继承人、受赠人和受遗赠人应当提交发生继承、赠与和受遗赠事实的证明材料及身份证明。
3、**机关、*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应提交本单位出具查询证明以及执行查询任务的工作人员工作证件。
4、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应当提交本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当事人申请公证或仲裁的证明,以及执行查询任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
5、仲裁、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仲裁机构或者审判机关受理案件的证明,受理的案件须与当事人所申请查询的事项直接相关。
6、涉及查询**、军事等保密的房地产登记的,必须经**、军事等机关书面同意查询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