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受理咨询类问题:包括对行政职能职责、政策规定、办事流程等政务信息工作的咨询;受理投诉类问题:包括对行政管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便民服务工作的投诉;受理建议类问题:包括对行政管理、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1.咨询类:包括对行政职能职责、政策规定、办事流程等政务信息工作的咨询。
2.投诉类:包括对行政管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便民服务工作的投诉。
3.建议类:包括对行政管理、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求助类:包括对行政职权范围内的管理、服务等方面工作提出的求助。
1.涉及*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2.涉及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非效能职能的,以及军队和*职能的;
3.已经或应当通过法律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或正常信访渠道解决的;
4.有权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
5.诉求事项已依法依规办结,但诉求人(姓名、电子邮箱、IP地址、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号码及诉求主要内容相同的,均认定为同一人)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诉求的;
6.反映问题属于110、119、120、122等紧急救助系统受理的;
7.非本市行政职权管辖范围的;
8.诉求情况不清、无具体诉求内容的;
9.维护自身权益的诉求件未提供实名和联系方式造成无法核实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诉求人对上述不予受理件提出异议的,市智慧中心要认真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