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康宁定期保险保险*包括五十种重疾保险金、十种轻症保险金、七种特定*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满期保险金。
投保范围是,凡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当事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半年交,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又分为十年和二十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首期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保险费自动垫交及合同效力中止,分期交付保险费的,首期后的保险费应按照以下规定向公司交付:
1、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年的生效对应日;
2、半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半年的生效对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