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省质量技术*局曾是省*管理标准化、计量、质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监管工作并行使执法*职能的直属机构。

2、2018年,根据《山东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整合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局、省食品药品*管理局(省食品*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以及省物价局的价格*检查与反垄断相关职责,省科学技术厅的知识产权管理相关职责,省商务厅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反垄断相关职责,组建省市场*管理局,作为省*直属机构。

3、不再保留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局、省食品药品*管理局(省食品*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