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色球”设奖奖金为销售总额的50%,其中当期奖金为销售总额的49%,调节基金为销售总额的1%。

2、双色球”奖级设置分为高等奖和低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为高等奖,三至六等奖为低等奖。高等奖采用浮动设奖,低等奖采用固定设奖。当期奖金减去当期低等奖奖金为当期高等奖奖金。

3、“双色球”彩票单注奖金封顶的最高限额为1000万元。

4、当一等奖的单注奖金额低于二等奖的单注奖金额时,将一、二等奖的奖金相加,由一、二等奖中奖者平分;当二等奖的单注奖金额低于三等奖的单注奖金额的两倍时,补足为三等奖的单注奖金额的两倍。当期奖金不足部分由调节基金补充,调节基金不足时,用发行费垫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