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没有“养路费”这个收费项目了(自2009年1月起取消了):
1、养路费,专指*对在普通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征收的专用于普通公路修建养护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公路养路费是*按照“以路养路、专款专用”的原则,向有车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用于公路养护、修理、技术改造、改善和管理专项事业费。其用途与“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通行费相似;
2、养路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公路路政管理规定》和交通部有关规定征收,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制定,且各不尽相同;
3、养路费实行按车辆吨位计费的办法,以月为基本缴费期间。特殊情形从该基本原则上演变;
4、新车*养路费从登记日期到月底,次月按月计征,最少一个月,最多可以交到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