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凡学习期满,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工作后起点不得与研究生班毕业生工资待遇相同;未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仍按本科学毕业生对待。

2、 个人理解,就是规定了双学位待遇的上限:就是不得高于研究生待遇,对是否跟本科生待遇一样,就没明确了,由企业自行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