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建设费主要指道路与桥梁、自来水、污水、电力、电信、热力、燃气、绿化等的建设费 。

1、城市基础设施“四源”建设费(简称“四源”费)“四源费”指自来水厂、煤气厂、供热厂、污水处理厂建设费,对于地价款中已包含“四源费”的土地有偿转让项目,不另行征收。

2、对于其他项目,自来水厂建设费日用水量每吨830元,煤气厂建设费日用气量每立方米600元,供热厂建设费按每小时供热量每百万大卡35万元,污水处理厂建设费按日排水量每吨800元计征,用一项征一项,不用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