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是山东省菏泽市下辖县,古称曹州。明洪武四年(1371年),降曹州为曹县,后复置曹州,曹县此称沿用至今。1952年11月30日,撤销平原省,曹县属山东省菏泽专区。曾获得“*芦笋之乡”、“*泡桐加工之乡”、“*食品工业百强县”、“*平原绿化先进县”、*首批规模化克隆牛实验基地等荣誉。
扩展资料
曹县位于山东省西南部,地处鲁豫两省八县(区)交界处,地理坐标为北纬34°33′~35°03′、东经115°08′~115°53′,属黄河冲积平原。北接牡丹区、定陶县,东邻成武县、单县,南隔黄河故道与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民权县相望,西与河南省兰考县、东明县接壤。
曹县地质构造属准地台,居其东南部。西部以聊城——兰考大断裂为界,东侧以曹县断裂为界,将县境划分为鲁西中台隆二级构造单元和成武断凹四级构造单元。复被曹县断裂、凫山断裂分割成一些局部构造,如曹县砖庙集、青堌集等凸起。
曹县的传统民房大部分是红砖结构,建筑材料和建筑方法因地制宜,形成地域差别。院墙、屋墙一般用砖块砌成。区内建房一般以两层小楼为基础,城镇多为楼房。脊兽又称吻兽,有龙头、鸽子、麒麟、公鸡等造型。在瓦房脊上安装吻兽,是菏泽地区的一种建筑习俗。